北京9月4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银保监会4日开出一批大额罚单,5家金融机构因违规违法提供房地产融资等原因合计被罚3.2亿元(人民币,下同)。
据官方通报,前期,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其中,针对民生银行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没合计10782.94万元,并对8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浙商银行通过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实现本行资产虚假出表、同业投资接受金融机构回购承诺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款10120万元,并对7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华融公司违规收购个人贷款、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04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银保监会前期对华融公司部分商业化业务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赖小民严重违法违纪案涉及的相关事实由有权机关另案处理。
此外,广发银行因面向不合格个人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没合计9283.06万元;华夏银行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并引发较为严重后果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10万元。
银保监会表示,在上述行政处罚案件中,官方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问责的高压态势,针对房地产融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金融风险重点领域精准发力,督促相关机构完善公司治理、补齐内控短板、填补合规漏洞。
部分机构已对处罚作出回应。中国民生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截至目前,针对检查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该行已完成大部分问题的整改,其他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浙商银行对此表示,2017年,原银监会对浙商银行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现场检查,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浙商银行在检查期间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截至目前,行政处罚涉及问题已整改完毕,客户权益未受影响,经营管理一切正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