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8月21日电 (孙宏瑗)记者21日在济南市委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市安排专项资金2.1亿元(人民币,下同),引导、鼓励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更新,对提前报废的给予0.49万元—3.2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以此减排污染物、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老旧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安排专项资金鼓励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更新。此次政策补贴范围为在该市注册登记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提前报废更新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交通运输行业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交通运输业的绿色发展对降低环境污染起到重要作用。”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毛贤强称,该市提出“以限行促淘汰、以补贴促淘汰、以督导检查促淘汰”,2021年年底前,加快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完成国家下达的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济南市2017年大气污染源解析结果显示,机动车排放对该市细颗粒物的分担率为32.6%,居各项影响因素首位;排放的氮氧化物占全市总排放的65.5%,是第一大贡献源,尤其是老旧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量大、占比高,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明显。
目前,2018年1月1日前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现存量仍有2.8万辆左右,其中国三标准重型柴油货车6700余辆。据测算,如果这些老旧柴油货车能够提前报废,每年可减少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分别为12130吨、5051吨、505吨、401吨。
据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杨荣泉介绍,2018年4月,该市安排了专项财政资金5.1亿元,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的老旧柴油车,按注册登记时间和车辆类型,给予不等额度的资金补贴。截至2019年年底,济南市累计提前报废老旧柴油车3.69万辆,每年可减少氮氧化物、颗粒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排放分别为16005吨、529吨、666吨、6664吨,改善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此外,《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低于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市禁止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进入绕城高速以内的主城区等地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不予办理禁行区域通行备案。
为促进交通运输业绿色发展,济南市还将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进水路建设通江达海、加强高污染长途客车管控、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和出租车、大力发展无车承运和甩挂运输、加大国三柴油营运货车淘汰力度、落实机动车检验与维修(I/M)制度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