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40年 | 深圳经济特区四十年党的建设的鲜明特色
【经济特区40年@治理现代化】
8月26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先试者,深圳曾创造出“三天一层楼”的“深圳速度”,也书写着“每天授权发明专利51件”的“中国高度”,实现了从“赶上时代”到“引领时代”的跨越。深圳,因改革而生、因开放而强。
我们不禁要问,从边陲“小渔村”到现代大都市,40年来深圳乘风破浪不断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办好深圳经济特区的根本保证,在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自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深圳各级党政领导头脑非常清醒,目标非常明确,那就是深圳要建立的是经济特区,而不是政治特区,虽然深圳在经济方面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但不是脱离党的领导的自由地带,要使深圳经济特区顺利发展,就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正是坚持了党的全面领导,才为经济特区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环境,才有了特区今天这样的局面。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史,就是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彩样本。党的坚强领导是深圳乘风破浪的“红色引擎”,是特区事业不断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
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发展事业取得的成就,是党中央坚强领导悉心指导的结果。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场”,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决策和领导,为深圳的改革发展指明了航向。在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发展的每一个关键时期和重大历史进程中,党中央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非凡的气魄带领深圳人民不断将改革开放推向前进。
1979年4月,邓小平同志决定创办深圳经济特区时就对其寄予厚望,并指出:“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当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中共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特区。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正式将“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同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和颁布《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正式宣布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三个市分别划出一定的区域设置经济特区。从此,深圳掀开了历史的崭新一页。进入新时代后,深圳再次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2018年1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赋予了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新的目标定位。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重申了这一目标定位,并对如何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进行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事实上,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年来,党中央举旗定向、英明领导,始终是引领深圳改革开放乘风破浪、一路前行的“灯塔”。
坚持党对经济特区事业的全面领导,必须把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特区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改革开放之初,深圳市委领导班子就明确强调,“要建设好深圳经济特区,我们需要做许许多多的工作。当前最重要的,是要把特区的党组织建设好。”
1991年9月颁布的《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再次强调,“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深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强核心和反和平演变的坚强堡垒。”2005年,深圳市第四次党代会决定“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2010年,深圳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努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努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2015年,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强调,要“率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为特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履行新使命,实现新目标,必须充分发挥党在深圳经济特区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总之,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的不同时期,历届深圳市委都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把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特区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为深圳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深圳经济特区落到实处,就必须不断完善特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特区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经济特区源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并一直担负着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探路和起示范作用的使命,这就要求特区的党组织不断提升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经受住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40年来,深圳市委和各级党组织有效破解了改革发展难题,成功应对了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体现了较高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发展的任务更加复杂繁重,特区各级党组织要努力在推进科技创新、深化国企改革和机构改革等各项改革发展重任中探索形成加强党的领导的新路径,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切实让党的领导在经济特区发展中凝聚起磅礴而持久的力量。
始终以敢闯敢试的精神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党建改革创新
深圳经济特区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的精神而著称,这是特区经验的根本点。深圳经济特区前进的历程,就是敢闯敢试、冲破藩篱的历程。在经济特区的建设进程中,不知有多少次冲破了无形的思想牢笼,率先吃“第一只螃蟹”。2012年12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深圳前海时再次肯定了特区这种敢闯敢试的精神,他指出:“开发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特区人‘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敢于‘吃螃蟹’,落实好国家给予的‘比特区还要特’的先行先试政策。”经济特区成立40年来,特区的建设者们正是始终以这种敢闯敢试的精神推进特区党建的改革创新,用创新的办法破解党的建设难题。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区域,深圳适应经济社会结构的急剧变革,较早进行非公党建领域的探索。早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之初,深圳市委明确提出:“特区要‘特’,特在独资、合资企业中加强党的建设”,并明确提出涉外企业党组织的建立要与企业的组建同步进行。
近年来,深圳又根据新兴领域特点,在以建制单位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坚持区域化思维,在全市309个产业园区、221个高层商务楼宇、22个大型商圈市场建立党组织。率先成立互联网行业联合会及党委,突出龙头带建、区域统建、行业联建“三措并抓”,推动腾讯、迅雷等大型企业单独建立党委,让党组织和党员在内容审核把关、网络空间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切实引导互联网企业听党话、跟党走。
伴随着特区城市化的进程,深圳积极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的探索。1992年6月18日,《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提出:“各居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联合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此后,深圳根据移民城市流动人口较多的实际,开始在实践中探索创新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1997年,深圳开始试点以社区为单位开展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并逐步推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工业区、住宅区、商业区以及村镇、街道五种基本社区单位单独建立党组织。1998年,深圳市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动流动党员社区管理的通知》,2002年又制定下发了《深圳市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要求每个街道至少成立1个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规模较大、流动党员较多的村、社区以及工业区、商业区、住宅区也要成立党组织。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2015年12月底,深圳出台了《关于推进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在全市社区推进社区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治理结构、服务群众和工作职责“五个标准化”建设。到2017年,全市645个社区统一设立了党委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13个社区通过标准化达标验收。
适应信息化社会、互联网时代对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深圳还率先探索“智慧党建”,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精准化水平。2013年,作为深圳市“智慧党建”系统试点的南山区率先探索“智慧党建”,构建以“云(E网通党建云)、网(南山先锋网)、图(党电子地图)”为核心的“两平台(党员联系群众信息化平台、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和四板块(智慧问政、智慧服务、智慧互动、智慧管理)”,从而实现了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长效化运作。
“智慧党建”不仅创新了党员教育管理体系,更让城市基层党建插上了信息化的翅膀。除了在南山区试点建设“智慧党建”系统外,深圳还在全市社区和园区建立党群服务中心,配置统一的综合信息系统,提供“一门式一网式”综合窗口受理服务,逐步实现“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办”,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率达到90%以上,网上申报办理率达到80%以上,全流程网上办理率达到50%以上,全面提升了为民服务水平。
此外,为了推进特区党建工作创新,深圳自2010年起推出“书记项目”党建创新工程。一大批党建特色实践项目,如龙华新区“基层党务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光明新区党群服务“零距离工程”、盐田区和宝安区党代表任期制的探索以及罗湖区外来工“同乡村党组织建设”等,这些党建项目亮点纷呈,为特区的党建工作注入活力和动力。
始终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深圳经济特区从严管党治党
自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在经济社会建设方面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党的建设日益增强,绝大多数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经受住了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保持了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共产党人本色和纯洁性,在特区各项事业建设中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但是,深圳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市场经济活跃,意识形态斗争尖锐,各种物质诱惑强烈,特区党内不正之风和以权谋私甚至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因此,自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历届市委都高度重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始终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特区从严管党治党,确保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为特区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党的作风好坏是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能否巩固和特区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为此,深圳市委把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放在战略高度加强部署和推进,坚持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作风建设的力度就要有多大,把加强作风建设贯穿于深圳建设和发展的全过程。
经济特区建立后,就曾针对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炒买炒卖外汇、滥发钱物的不正之风开展了专门的治理行动。此后,深圳市委先后制定颁布了《特区干部守则》《关于搞好党风建设的十条规定》《关于纠正以权谋私不正之风的五项措施》《关于市领导深入基层改进领导作风的规定》《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干部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索取受贿谋取私利的规定》等一系列规定,以制度建设来推进作风建设,通过抓党建促进行业风气扭转。同时,特区还积极推动以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带动作风建设。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特区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手段和方法。深圳经济特区自成立起就高度重视纪律建设。1979年1月,中共深圳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成立。同年8月,中共深圳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式成立。1984年10月,深圳市委纪委升格为中共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市纪委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将纪律审查作为重点,一方面违纪必究,坚决维护纪律权威,一方面抓早抓小,做到纪在法前,严管厚爱,传递出“正风反腐越来越严、纪律要求越来越严、执纪标准越来越严、干部监督越来越严、责任追究越来越严”的信号。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容易滋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现象。作为市场经济的早发地区,深圳率先面临市场经济的考验,也率先进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反腐探索。在特区成立初期,针对一些党员干部钻制度的空子走私贩私行为,深圳就处分了参与走私的党员20多人。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少数党员干部中出现“一切向钱看”的消极腐朽思想,经济腐败现象有所抬头。基于这种新的挑战,深圳纪检部门从实际出发,先后围绕清理整顿公司财务、税收、物价、干部建房、个人承包企业、金融信贷、基建招标、出国护照办理等领域,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线索,查获了大量违法违纪案件。
2002年初,《深圳市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总体思路》正式出台,系统构建深圳反腐保廉的制度体系。2004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发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全程实时监控,确保政府权力运行更为廉洁高效和科学规范。2013年5月8日,深圳前海廉政监督局挂牌成立。2014年12月,前海成立廉政监督咨询委员会,旨在为前海深港合作区探索建立与我国政治体制相适应、与惩防腐败体系相衔接、与现行法律制度相配套的廉政监督体制机制,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局面。特区党建的探索证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会对掌握权力的党员干部带来种种诱惑和考验,增加腐败的概率和可能性,这也必然要求加强从严管党治党,进一步完善监督和制约权力的制度笼子,构筑反腐败的监督体系。
总之,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年来,党建工作不仅是特区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特区推进改革开放的根本政治保障。未来,要将深圳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也必须全面加强党对特区建设事业的领导,持续不断推进党建创新,始终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从而充分彰显特区党的建设的鲜明特色,使特区成为全国党建工作的窗口。
作者: 张浩
(作者为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党的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