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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夜间经济试点(培育)城市 重点建50个夜坐标

来源网络2020-09-01 08:42:25 8030

  杭州8月31日电(记者 黄慧)记者31日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浙江省商务厅等7部门近日发布《浙江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夜间经济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显示,浙江确定杭州市下城区、宁波市海曙区、温州市鹿城区等13个城市为浙江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湖州市德清县、杭州市余杭区、宁波市鄞州区等14个城市为浙江省级夜间经济培育城市,还将重点建设50个夜坐标。

  记者了解到,浙江要求试点城市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尽快成立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的夜间经济试点工作协调机制,按照“2021年底前试点验收、2022年底前培育验收”的总体进度制订试点推进计划,细化分工、倒排时间,抓实抓好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该省有条件的培育城市可加快改造提升进度,主动作为,力争与试点城市同步验收。

  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大背景下,开展夜间经济城市试点既是浙江贯彻中央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格局的内在要求,也是其破解消费市场复苏难题的重要载体。

  《通知》指出,浙江各地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夜间经济发展中坚持“一盘棋”谋划,统筹规划夜间经济发展整体布局、提升城市综合配套保障水平、推进夜间经济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夜间营商消费环境,努力争先创优形成一批在浙江全省乃全国可推广的夜间经济最佳实践、最佳案例。

  具体而言,浙江提出要做好“规划”文章、“智治”文章和“融合”文章。如“规划”文章,该省各地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突出地方特色,塑造城市夜间经济品牌,高标准建设一批在浙江全省乃至全国有知名度的夜坐标(夜间经济集聚区)名片。如“融合”文章,该省各地将充分挖掘城市特色文化内涵,推动“新老”融合发展,汇集知名时尚潮牌和老字号新国货精品,促进“传统文化”与“年轻潮流”、“老字号”与“新网红”互动融合,提升城市品位;加强数字生活新服务场景运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编制发布夜间消费热力图和分类榜单,打造一批夜经济IP和网红打卡地,提升城市活力等。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省商务厅将会同浙江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建立对试点工作的动态督导机制,加强跟踪指导和绩效评估,对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城市予以相应政策激励,培育成效明显的城市优先考虑转为试点城市,对推进不力的城市将约谈所在地政府。经约谈后仍然成效不理想的城市,将被取消试点(培育)资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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